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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用品配送商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降低使用成本,现决定对我院防护用品配送(供应)商进行院内遴选,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防护用品目录:

①医用防护口罩;②医用外科口罩;③一次性隔离衣(大褂式);④医用防护服;⑤医用橡胶检查手套;⑥防护面屏;⑦防护靴套。

二、遴选参与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经营范围及资质,在售后服务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一)配送(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3、参与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与人公司委托负责本次遴选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5、负责本次遴选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医用耗材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材料的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医用耗材产品资质证明材料的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四)授权书的要求

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出具的授权书。配送商需满足“两票制”的要求。

注:以上主要内容,均应加盖参与人公章后,在报名时间截止以前向我院提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522日至2023526.

2、报名地点:蓝田县人民医院器械科,电话82730310

五、遴选办法

经医院资质审核合格的配送(供应)商,医院将择期进行比价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蓝田县人民医院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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