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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医院 重新修建东侧围墙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4   

    蓝田县人民医院拟拆除东侧倾斜倒塌围墙,并重新新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且有施工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项目地点:蓝田县蓝水路与滋水路交汇处。
二、项目名称:东侧院墙拆除修建工程。
三、围墙长度:约330米。
四、项目预算:56万元。
五、施工方案:
1、见文后图片附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 ,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注册登记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镜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文件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2022年5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任一月份的税收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2022年5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委派授权人参加的需提供);
(9)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0)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在“陕西省建造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代理委托书(法人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料;安全许可信息。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下午17:00整到蓝田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29-82738680


                                                     蓝田县人民医院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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